山东省人民政府已正式批准宗玉宝同志为革命烈士
6月26日,我院收到山东省政府来函,来函为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宗玉宝同志为革命烈士的批复》(鲁政函民字[2006]7号)。这表明我院宗玉宝同学被山东省追认为革命烈士。这不仅是对宗玉宝同学英雄事迹的再一次肯定,是对宗玉宝家人的莫大慰藉,而且也是对他的母校—我们PA集团官网的褒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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